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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多举措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走深走实
2023-12-27 09:15:00  来源:徐州日报  

近年来,徐州市云龙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家为本、情感修复、多元化解”工作思路,将家庭教育指导贯穿审判全流程,联合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引入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家事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

近日,云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李女士和杨先生五年前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约定双方的女儿小杨由杨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去年年初,杨先生再婚又生育一子,李女士怕继母对小杨不好,遂将杨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小杨的抚养关系。云龙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王蓓蓓表示:“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云龙区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原则,在审判中,我们引入了社会调查机制,将家庭成员关系、离婚后双方各自抚养条件作为社会调查内容。”

社会调查机制的引入,进一步规范了判前社会调查过程中的保密和回避制度执行,为审判机关判决提供了重要参考。本案中,社工通过对案件当事人、邻居、学校等走访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反映小杨跟随杨先生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徐州市益尚社会工作事务所司法社工邵维维说:“我们通过找到小杨的老师,了解小杨平时的学习情况、心理状况,并且走访了杨先生的家庭,与杨先生的再婚妻子,再婚岳父母见面,了解到杨先生的再婚妻子与现在的岳父母都非常疼爱小杨,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小杨身边的老师、同学都不知道小杨父母离异的事情,有时候小杨的家长会都是继母去开,老师都以为小杨的继母是其亲生母亲。”

最终,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综合全案证据,并参考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判决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小杨继续由杨先生直接抚养。王蓓蓓说:“小杨已经上小学,且现在跟随杨先生所居住的房屋属于该小学的学区。虽然杨先生再婚再育,但是杨先生的再婚妻子对小杨非常疼爱,小杨目前生活幸福,成绩优异。如果突然变更小杨的生活、学习环境,恐对小杨的成长不利。我们了解到,离婚时李女士需要给孩子每月600元抚养费,但是李女士仅履行了两个月就不再履行,我们向李女士下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李女士每月及时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近年来,云龙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尤其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不仅着眼于从法律上解决纠纷,而且将修复感情、弥合亲情、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作为家事司法的重要职能。据介绍,云龙区法院与云龙区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主动将家庭教育指导确定为“蓓蕾课堂”重点内容,在庭审中设置家庭教育环节,实现个案家庭教育指导100%。成立融入圆桌审判理念的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引入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同时,在审理涉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时,主动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庭后,定期回访涉案未成年当事人,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

云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世国介绍:“家事案件和家事司法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将家事司法必须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不能按照普通案件进行审理。我们通过专题调度、定期谋划、加大投入,在家事审判中引入社会调查工作及心理疏导工作,借助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帮助法官调查家事案件当事人、关系人的情感事实、心理事实、人际关系状况、生活居住状况等案件周边事实,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为法院妥善审理案件提供参考。”

下一步,云龙区法院将进一步联合多部门力量,以问题家庭为个案,采取“一家庭一方案”开展系统、严谨、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性、有效果评估的完整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断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督促和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本报记者 王彬 通讯员 李欢然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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