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率先在全省县级市中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截至目前,林长制试点工作已全面在弶港镇、南沈灶镇推开,建立市、镇、村三级林长体系,明确镇级林长25个,村级林长31个,护林员176名。
分级设立林长。建立市镇村三级林长体系,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总林长,市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林长,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镇(区、场)设立镇级林长;村、社区设立村级林长。
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研究落实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监督和综合考核。
确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3年,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到2025年,全市完成新增成片造林1万亩,抚育森林2万亩,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护林木覆盖率和稳定林地保有量,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努力实现东台大地“地绿、天蓝、水清、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