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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建湖张琴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2021-11-05 10:06:00  来源:建湖日报  

本报讯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盐城市建湖县庆丰司法所所长张琴获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自2011年加入司法行政队伍以来,她把群众的需求铭记于心,把群众的冷暖牢记于怀,恪尽职守、乐于奉献,为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巧调解,愿当“和事佬”。她坚持村居每周、镇每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适时开展重要节点社会敏感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几年来,她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50宗,调处成功率98%。

重帮教,甘为“贴心人”。张琴始终认为,帮助教育好一个社区矫正对象, 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一份隐患。在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上,她坚持“严”字把关,做到严进严出、从严管理。严守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关,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首次训诫教育;严明社区矫正管理纪律,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严肃社区矫正奖惩考核,学会用制度管理人,主动与辖区干警和村干部多沟通,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多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释法理,乐为“宣传员”。她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进村入户、进校入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她坚持把普法宣传寓于每一个真实案例之中,以案析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受到法治教育,学到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使基层群众真正做到平时学法、懂法、守法、遇事找法。

记者:唐建标

责编:李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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