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代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充分发挥作用,8月21日下午,盐都区人大常委会邀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吴敦就贯彻实施《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专题讲座。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永良、郝汉金,副区长刘峰出席。
《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为规范、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而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旨在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讲座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要求,信息量大、观点鲜明、数据详实、案例鲜活,进一步深化了参会同志对文明行为规范、监督激励措施和相关法律责任的认识,对更加扎实地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有重要的启迪和促进作用。与会人员表示,将积极做好《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为切实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必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