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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强化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腰”
2021-09-25 19:42:00  来源:盐都日报  作者:刘 欢  

继母年老患病,无固定收入来源,能否要求继子女支付抚养费?近日,盐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得到圆满妥善解决。

据了解,王某与卞某是继母女关系。三年前王某被查出肺癌,看病花费的12万余元均为其子所出,继女卞某在王某生病治疗期间未支付任何费用。同为子女,却从未履行赡养义务,王某向盐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承办人据此向法院送交起诉材料,今年6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卞某从2021年4月1日起每月支付王某赡养费600元;王某的医疗费用由卞某承担40%,分别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各支付一次。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激动地说:“我这个病每月的医疗费用,已让我喘不过气来,要不是你们提供法律援助,我根本没办法,更没有能力承担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王某的案件只是盐都区强化法律援助为老年人维权“撑腰”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让老年人知道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进行维权。畅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承办的“三优”服务承诺;对符合援助条件、情况紧急的,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的“三个当日”服务目标。开展送法上门,区法律援助中心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零跑动”上门服务3次,实现“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让群众感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单位的横向联动,发挥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纽带作用,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普及率和受理面。严格逐案回访,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征询受援人意见建议,将回访反馈结果作为案卷等级评定和办案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援助律师年度综合考核范畴。截至目前,盐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涉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案件共140件,主要涉及赡养费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责编:盐城盐都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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