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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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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扬州书香更浓郁
2022-10-11 15:17:00  来源:扬州日报  

“听书”赏景的三湾城市书房、自带独立儿童阅读区的上院城市书房、沿湖村的渔家书房、天然茅草屋顶的草垛子书房……分布在扬州各地的城市书房,你去过几个?七年来,全市共建成城市书房60家,其中市区46家,成为一座座精神地标。

2022年12月1日起,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的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将正式实施,标志着扬州的城市书房工作进入法治化新时代。

城市书房走进市民心房 截至去年底,城市书房共接待700万人次

唐子城下,有一座古色古香的城市书房综合空间。身处其中,从一扇扇大玻璃窗后,可凝望保障湖,远眺栖灵塔。晚上8点,暖黄色灯光透出温暖,七八位市民在聚精会神地阅读。

每周1-2天时间,艺术教育工作者吴幼优都会泡在城市书房里。“一来是放松,二来是充电。”她说,虽然工作越来越忙,自己仍要保持每年10本书的阅读量。身边的城市书房不仅把喜欢看书的人聚集了起来,也方便了随时想看书的人们,“在这里看会儿书,常常有种重回校园的感觉。”

城市书房作为公共图书馆外延的公共文化设施,为市民提供阅读学习场所和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启动城市书房建设以来,全市共建成城市书房60家,其中市区46家。截至2021年底,城市书房共接待读者700万人次,图书流通570万册次,新增办证量20万张。

从纸质书到电子书,从图书到期刊,城市书房应有尽有。张阿姨是瘦西湖景区边上一家24小时城市书房的常客。“冬暖夏凉,空调开放,还免费提供热水。来晚了,位置可不好找!”她说。

从城市名片到精神地标 全国首部城市书房地方性法规填补空白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沈宏跃介绍,2019年扬州制定发布《24小时城市书房建设运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成了江苏省地方行业标准申报立项,与外地共同完成国家行业标准的申报立项、建立多元化建设和运行模式、实行标准化业务管理。如今,城市书房已经成为扬州城市的一张文化名片,并以一种崭新的公共文化服务形态,搭建起了扬城全民阅读文化共享平台,成为市民的“心灵栖息地”、城市的精神地标。

七年来,扬州城市书房建设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存在制约长远发展的问题,比如: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力度不够、相关主体职责边界不清、运行服务机制不完善等,亟需通过立法固化城市书房的建设成果,保障良性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在连续两年立法调研的基础上,2021年11月初将《条例》列为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2022年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彭苏宁说,作为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扬州城市书房建设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书房制度体系,填补了立法空白,有利于法治层面更好地规范、指导和保障扬州城市书房可持续发展。

从地方标准到精品立法 5章37条,城市书房进入法治化新时代

《条例》共5章37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确立了城市书房的法律地位。书房里的图书、数字资源等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均源自公共图书馆,并由公共图书馆配送中心集中、循环配送,这是城市书房有别于其他文化阵地、场所的一个最重要特质。

《条例》还赋予城市书房合理的角色定位、综合考量城市书房的资金保障和长远发展的平衡,将城市书房建设嵌入城市书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中,对政府主导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建设选址程序、建设类型和要求均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同时,明晰了城市书房的管理运行网络和相关主体职责,规定了城市书房免费服务的内容、服务的具体要求,增加了阅读推广、技术服务等内容。此外,还有关于增加志愿服务扩大社会参与的相关条款。

12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实施。市文广旅局局长沈文杰表示,扬州是国内第一个专门就城市书房立法的城市,下一步将全面宣传贯彻实施好《条例》,率先为全国作出立法实践,为推动书香城市建设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打造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扬州样板”。

通讯员 刘建伟 晁雨 记 者 陈洁文制 图 鹏鹏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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