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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检察助力企业 复工生产
办案前有风险评估,办案中有意见指引, 办案后走访宣传
2020-03-30 10:36:00  来源:泰州日报  作者:钱兰 倪金鼎 戴文龙  

“感谢检察院送来的实惠‘大礼包’!这些防护服、消毒液对我们大有用场。”3月24日上午,海陵区检察院检察长申玉军给泰州市进鑫机械厂送去防疫物资,企业负责人由衷地表示感谢。

“帮助复工企业解决难题,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责任。”申玉军边说边递上宣传册,“这是我们服务企业发展的宣传画册,以后企业发展中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随时联系我们。”

3月12日,海陵区检察院出台《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八条意见》,其中特别强调,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围绕经营状况、员工生计、社会稳定等多种因素,预先评估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做好风险防控预案,有效避免因办案时机或者方式掌握不当,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办案前有风险评估,办案中有意见指引,办案后走访宣传,目的就是要服务保障好民营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唐爱英说。

自辖区企业分批复工以来,该院领导班子分片走访相关企业,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情案件,先后印制发放两批计1200余份宣传画册,助力企业在复工生产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检察院的这本宣传画册用具体的案例,对我们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进行了提醒,真心不错。”拿到画册后,泰州市进鑫机械厂负责人一口气将画册看完。

走访期间,针对多数企业反映的“缺乏防疫物资”这一难题,该院除了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外,还发动全体干警想方设法帮助解决。3月20日,经该院一名班子成员牵线搭桥,应能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一次性向海陵区卫健委捐赠防护服4500件、消毒喷雾1622瓶,价值120万元。此批防疫物资将全部定向送给辖区复工复产的企业和即将复学的学校。

责编:曾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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