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宿迁一直以来高度关注文明养宠,无论是《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还是《宿迁文明20条》都对此作出了规范和倡议。为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呼吁广大市民规范养宠、文明养宠,9月22日上午,2024宿迁宠物产业招商对接会发布《宿迁市文明养宠倡议书》,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依法养宠不逾矩。自觉遵守《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超出规定的限养数量饲养宠物,不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危险宠物。提倡实行拴养或者圈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更不能放任宠物恐吓、伤害他人。
二、文明遛宠守公德。遛狗要牵绳,携带勘察宠物外出时也要管束,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也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宠物进入开放式广场、公园等场所时应当避开出行高峰时段,尽量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三、爱护环境讲卫生。居家时及时清理宠物粪便,注重个人卫生。外出时不得放任宠物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绿地、草地花圃。要尽力避免宠物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及时妥善处理宠物粪便,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四、定期防疫重安全。严格按照宠物防疫规定,定期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主动做好宠物伤人防范措施,如发生伤人事件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对病宠、伤宠、死宠不随意遗弃,提倡进行无害化处理。
可爱精致的城市环境需要你我共建,向善向美的城市文明需要共同滋养。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践行《宿迁文明20条》,依法养宠、安全养宠、文明养宠,为建设文明宿迁共同凝聚活泼可爱的“它力量”!(殷朝阳 陈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