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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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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建立评选表彰工作机制 常态推选"新时代好少年"
2020-04-22 08:59: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江苏省宿迁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及学习宣传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关工委5部门《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日前,宿迁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工作机制的通知》(宿文明办[2020]12号)。通知要求,综合运用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由各地分层级推选“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实现活动的广泛参与、典型的优中选优,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组织机构

成立宿迁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

推选范围

拟推荐人选原则上年龄为6—16周岁(含16周岁,以发文日为准)的宿迁市未成年人(户籍非宿迁的,须在本市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二年级,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已获往届宿迁市“新时代好少年”的不再推荐。

推选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广大未成年人可亲可敬可学的青少年先进典型。

工作机制

1.校级评选:全市各中小学校要100%开展校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根据自身实际每学期或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批校级“新时代好少年”,并推选优秀代表参加市、县(区)评选。要把发现榜样、推荐典型的过程变成教育、学习的过程,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网等载体常态宣传展示“新时代好少年”先进典型,通过主题班队会、团课、国旗下讲话、学习心得征文、身边榜样故事会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2.县区评选:各县(区)要推动“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根据自身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县(区)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每半年或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县(区)级“新时代好少年”。建立学校推荐人联络群,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发掘“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采取现场发布会、主题报告会等形式,宣讲好少年故事,并依托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媒体,进行多载体多形式宣传报道。

3.市级评选:宿迁市“新时代好少年”拟采取常态推荐、分批发布、集中表彰的评选机制。市活动组委会将定期组织集中评选,每月向省文明办推荐若干名“新时代江苏好少年”候选人,通过媒体分批发布市级“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每年年底发文集中表彰并举办事迹发布会宣讲宿迁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

具体要求

推报时间:原则上固定在每月15日前,各地各校要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事迹突出的不受时间限制随时推报。

材料要求: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主要事迹约1500字左右,第一段统一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校班级”格式写,主体部分以第三人称介绍主要事迹即可,文风严谨朴实,不要面面俱到、层层渲染;提供候选人三个月内1寸免冠照片1张、近一年内生活照片3张(均为jpg格式,生活照大于3M)。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推荐“新时代好少年”!

责编:王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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