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着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省文明委部署开展了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各设区市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候选单位。省文明办从设区市级机构及直接隶属机构75%以上被推荐参评本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的行业系统中遴选了一批江苏省文明行业候选对象。现将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社区)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校园(中小学)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10日。
电子邮箱:jsshdc@163.com。
江苏省文明办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