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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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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花”, 让文明成为最美风景
2021-03-26 09:14:00  来源:南京日报  

在樱花盛开的鸡鸣寺路上,有一群身穿红马甲的“护花人”。他们是附近社区的居民,平均年龄超过65岁,义务巡逻长达10年。遇到乱停放的电瓶车、自行车,他们动手排列整齐;看到游人攀摘花枝,他们及时上前制止。春光大好,百花争宠。踏青赏花看春色,莫忘记爱花、护花。除了志愿者参与协管,也要强化执法,让法治做“护花使者”,引导与监管两手抓、两手硬。

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出行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大为改观。但是,不文明行为仍未杜绝,少数人的公民素养有待“补课”。据北京日报消息,在紫竹院、玉渊潭等公园里,有的市民为和花朵合影,爬上树杈,拉扯花朵,甚至折断花枝。这些不文明的小插曲,在其他地方的公园景区也时有发生,让大好春光减了成色、打了折扣。针对旅游不文明行为,国家、省和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均出台了管理办法,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也就是俗称的旅游“黑名单”。比如,去年7月,一名外地游客游览玄武湖公园,擅自采摘并蒂莲花。其不文明行为受到惩处,成为《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旅游“黑名单”上的首例。

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需要德治与法治的有机配合。应当看到,“黑名单”的制约力较为有限。一方面,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要进行信息采集与评审,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据了解,目前仅有极少数不文明游客被列入“黑名单”。另一方面,“黑名单”对相关信息的保存期限不长,一般为1-5年,难以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针对某些不文明行为的“痼疾”,在运用好旅游“黑名单”的同时,还要及时“唤醒”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治这把锋利的“手术刀”,破痈排脓、净血生肌。

法治是公序良俗的坚强后盾,引导着人民群众向上向善。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进一步将公序良俗作为判定民事行为效力的重要依据。旅游出行中的不文明行为,既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又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可根据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民事法律责任;对触碰刑法“红线”的,有必要让其付出更惨重的违法代价。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切莫以为不文明之举只是小事一桩、公序良俗仅由道德加以评判。

“四时最好是三月,辛夷才谢小桃发”。清明节渐近,2021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第十一届江苏省(南京)园艺博览会也将先后举办。大家在出行旅游、踏青赏花时,有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用法治来“护花”,让文明成为最美的风景。

薛巍

责编: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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