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樊海涛)日前,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第二批“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发布。我市丰县、沛县入选试点城市(县、区),两个建设项目被确定为综合试点项目,19个项目获评专项类试点项目,试点城市及试点项目的获评数居省内第二位。
此次,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测评等环节,再次确定了15个县(市、区)为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县、区)、37个项目为综合试点项目、162个项目为专项类试点项目。
我市丰县、沛县被确定试点城市(县、区);沛县杨屯镇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沛县老旧小区改造“四个启动条件”模式创新2个项目被确定为综合试点项目;徐州市城市体检评估、权台矿遗址创意园保护与活化利用、泉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等19个项目获评为专项类试点项目。
在2020年7月评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中,徐州市本级获评试点城市;3个项目获评综合类试点项目、4个项目获评专项类试点项目。至目前,我市共3个城市获评试点城市,28个项目获评综合类或专项类试点项目,试点数量仅次于苏州市,居全省第二。
据悉,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上,全省分“三步走”:第一步,利用好3年试点期,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样板,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第二步,到2025年建成更多美丽宜居区、街区、小城镇、城市;第三步,到2035年全省城市基本达到美丽宜居城市标准,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美丽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