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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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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绿色出行 “悦”享低碳生活
2023-11-17 08:53:00  来源:南通日报  

11月14日,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同心社区、闸桥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开展“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主题宣教活动。

解读新修条例,护航出行平安。“未满12周岁或身高不足1米4的未成年人不得坐副驾驶位;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滑板车、平衡车不得上路;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最高时速不超20公里……”在车流密集的南郊路,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朱琳琳正在给过往群众和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以案说法,向群众详细解读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新路况’新规范,希望大家及时掌握,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创造和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朱警官呼吁大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做自身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倡导绿色出行,“悦”享低碳生活。“健康步行不能少,骑车出行效率高,公共交通常相伴,互助拼车节能耗。”在共享单车借还点,社区网格员荣亮与市民分享着《绿色出行顺口溜》,宣讲绿色出行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大家在骑乘共享电动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切实维护城市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小手紧拉大手,共筑安全防线。“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在五山小学“双减”小课堂上,朱警官采用通俗易懂、生动实际的案例向同学们宣讲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日常出行安全注意事项等交通安全常识,倡导同学们从小培养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鼓励同学们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不仅要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还要努力当好宣传员。

(作者顾誉)

责编: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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