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射阳县四明镇以品牌调解室为标杆,建立“谁调解谁普法”普法责任,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将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工作全过程,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达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推行“学法+培训”,提高调解员法治素质。该镇将学法作为定期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员也是普法宣传员,采取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的自我学法方式,提升以法衡量、以法定性、以法量案的能力。
推行“调解+普法”,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模式。该镇将调解作为日常普法的良好契机,以案件本身为基础,向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在调解中确定适用法律,以案释法,达到精准普法的目的;做深法律咨询解答、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坚持依法调解,严格按照调解制度、流程受理调查取证调解,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及时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居中调解职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行“总结+提高”,提升调解普法工作实效。该镇在着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与成功率的基础上,注重总结经验,突出典型引路。注重复杂纠纷、重大纠纷调解经验的梳理与总结,并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网格员微信群等平台,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