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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多措并举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2021-08-05 09:40:00  来源:镇江日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 唐守伦)进入暑期以来,我市教育部门加强防溺水教育,筑牢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我市从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入手,学校、家庭、社会和政府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全市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广播、微信、主题班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教育,要求学生牢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同时注意“八避免”: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采)砂的河道游泳;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避免雨中单独过桥(渠道、堤坝等);避免去不熟悉水域游泳;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晒期间、天气多变时刻等;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

家长是孩子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市各学校要求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护,提倡在雷雨季节送孩子到校、接孩子返家。此外,各学校提醒家长应多陪伴孩子、照顾好孩子,要对自己的孩子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家长陪孩子游泳时,一定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尤其暑假期间,孩子已脱离学校的监管,家长应全面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教育孩子远离危险,保护孩子安全度过每一天。

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既有偶然性,也有一定的规律性,我市各地各校努力做到未雨绸缪,加强预防,切实做到“五个紧盯”:

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紧盯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不断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紧盯关键防控措施。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反复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要积极主动呼唤周围成年人施救,不要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以免发生连带溺水身亡事故。我市部分学校还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有效防止溺水事件发生。此外,各学校提醒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在外逗留,并将离校时间告知家长,提醒家长掌握孩子行踪。

紧盯重点危险水域。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门提请当地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水利、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及时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湖泊等重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整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紧盯重点学生群体。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定期开展家访,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护。各学校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老师报告。

紧盯安全责任落实。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门将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及教职工工作考评。同时加大防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责编:秦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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